购买须知:
天然宝玉石类商品因其本身为非均质晶质集合体,由自然界地质作用产生,难免内部存在包裹体的现象,有时此现象被描述为瑕疵,有时被描述为特征记号,对此现象本身不属于质保范围;但属于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范畴。
服务承诺:
1)、所有商品自交付(委托第三方运输的以交付至客户手中的时间为准)之日起7日内,可免费更换和退货,非质量问题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由客户承担。
2)、所有商品如实描述,支持正规权威检测机构复检;如有假冒,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三倍赔偿。
日常服务规范:
1、凭消费记录单据、电子数据、手机号等凭据享受售后服务。
2、开展以旧换新业务时,向消费者明示调换规定和收费规定,并当即复核、 确认和记录商品名称、 材料、 数量、 纯度、 品质、 质量、 合格证、 鉴定证书、 价格等。
3、维修服务遵循以下原则:
3-1)、对有瑕疵的贵金属类饰品应提供3个月的免费包修期;对珠宝玉石类饰品应提供12个月的免费包修期;
3-2)、包修期后所涉材料费和加工费等明码标价,合理收取;
3-3)、送修商品维修时可能产生的变化向消费者说明,在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;
3-4)、建议改款的商品须经消费者确认同意后方可交付。
4、所售商品确定退、 换货的条件和时限要求,并明示退换货承诺及其制度。 发生以下情况时,应给予退、 换货, 并按相关规定处理:
4-1)、贵金属材料不符合 GB11887 的规定;
4-2)、贵金属材料的质量不符合 QB/T1690 的规定;
4-3)、珠宝玉石的命名等级不符合 GB/T16552、GB/T16553 的规定;
4-4)、钻石等级不符合 GB/T16554 的规定;
4-5)、不符合已明示的企业标准的规定;
4-6)、在包修期内因同一品质问题经过两次修理仍不能解决。
5、商品维修或改动后发生质量、 品质等方面争议, 应先按国家相关标准处理,如无标准的由双方协商解决。 协商不成的,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,费用由责任方承担。
6、建立消费者信息反馈渠道,以改进商品的设计和品质,提升服务水平。
7、在维修中发生商品称重差异,按国家相关标准处理,如无标准的由双方协商解决。
8、建立消费者信息管理系统,维护客户关系,提高消费者满意度。